关于开展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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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8 14:51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咨询类机构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近日起开展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针对“教育咨询类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教育咨询活动,或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开展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行为。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网格化”治理体系,通过开展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全面整改,督促全市教育咨询类机构依法、规范经营。

(一)全面摸清底数,做好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对全市存量教育咨询类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摸清教育咨询类机构的基本情况。(牵头部门:市局登记注册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无照教育咨询类机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教育咨询类机构开展经营范围以外的各类培训活动的,抄告教育、文旅、科技、体育、人社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牵头部门:个私监管科、综合执法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大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案件查处力度。对以教育咨询类机构名义开展课外培训招生活动,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的,依法进行查处。(牵头部门:广告监管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4年1月26日至1月31日)工作部署阶段。成立局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5日)调查摸底阶段。各县区(园区)局、市局相关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根据专项检查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对摸排情况登记造册,对摸排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发现、边整改、边查处;各县区(园区)局分别于2月7日、2月26日将专项检查摸排情况报市局个私科(附件2)。

第三阶段(2024年2月26日至3月26日)集中整治规范阶段。针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的教育咨询类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查处。专项检查情况于2024年3月28日前报个私科(邮箱:930345262@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汲取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咨询类机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教育咨询类机构市场秩序的大局出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园区)局也要成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全过程督促检查,做到整治行动责任落实到位,整改规范到位。

(三)加强部门协同,积极主动配合。积极配合消防、教育、公安、文旅等部门对教育咨询类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各部门各司其职。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维权意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促进教育咨询类机构经营过程中自律和规范。

附件:1、局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2024年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文本下载:关于开展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51.5 KB]

文本下载:关于开展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536.6 KB]

文本下载:附件1:局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doc [26.0 KB]

文本下载:附件2:2024年教育咨询类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3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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