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市2014年度9个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全程造价、财务等咨询服务)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土地复垦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规模、项目地点、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工程规模、项目地点、合同估算价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
地点
工程规模
(公顷)
合同估算价
(万元)
1
大丰市新丰镇车滩片土地整理项目
新丰
994.0971
4.56
大丰市西团镇东北片土地整理项目
西团
998.23
5.28
大丰市小海镇新窑村和北虹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小海
1359.9749
7.24
大丰市白驹镇团结等3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白驹
1035.5205
7.36
大丰市三龙镇龙南村土地土地整治项目
三龙
872.2087
5.41
大丰市草庙镇新场等村土地整治项目
草庙
938.02
4.90
大丰市南阳镇祥西村土地整理项目
南阳
568.7158
3.41
大丰市大桥镇双丰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大桥
1359.6619
5.68
大丰市草堰镇成文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草堰
929.2698
6.80
2
合计
50.64
2.2 招标范围:大丰市2014年度9个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全程(从项目实施到竣工验收)跟踪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造价把关、计量审定、财务资料审核、施工企业施工合同价款的资金审查等)、协助招标人编制各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等工作。
2.3 服务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竣工验收批复之日为止。
2.4服务质量要求:保证依法及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保证各项目顺利通过各级审计和验收。
2.5最高投标限价: 50.6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有工程财务咨询、工程财务决算编制、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一个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其后变更的均不予承认)。
3.5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财务、审计类中级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中级及以上造价员1名。
3.6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须具有2013年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的建设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的综合咨询(含工程财务、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以合同原件为准)。
3.7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原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
3.8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大丰境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
单位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003261
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3927237)。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
6.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参照大丰招标采购网(hppt://www.dfzbc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货物与服务类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
6.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6.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 0515—83927236、83927231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或登录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8.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大丰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1)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土地复垦整理中心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35****5366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常新中路6号5楼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南大街91号
(3)集中采购机构: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515—83927236 83927231
采购咨询电话:0515—83927231 83927232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2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