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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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3 12:25

2023年,马鞍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马鞍山市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矛盾纠纷调处、“无证明城市”建设、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居民法治素养提升等作为全省试点工作开展,法治督察、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多项工作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导向,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13次集体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牵头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推动法治战线教育轮训全覆盖。印发《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的通报》,推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其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全覆盖。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县巡察范围,将述法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形成述法工作、结果反馈与问题整改全流程闭环。召开2022年度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专题述法主体向部门二级机构和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市县乡全覆盖。部署开展县本级、乡镇和县直部门二级机构等3场专题述法评议会,组织市县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和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观摩,推动基层述法规范化实效化。三是推动法治督察规范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全省2022年度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年度督查计划,在全面书面督察的基础上,选取当涂县等9个单位开展实地督察。会同市纪委出台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操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操作办法(试行)》,推动法治督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在中央依法治国办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上,围绕“督察流程与技能”作交流发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持高位推进,全年市政府常务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示范创建推进会12次研究审议法治建设重要议题,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基础。马鞍山市、含山县分别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示范县,“云智办案通”智能执法系统建设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坚持为企服务,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涉企政策企业参与机制。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评价,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过程中,提高专家论证、集体决策、评估论证程序比列,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积极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安徽省“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马鞍山市为全省试点城市。市司法局牵头全面梳理证明材料,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截至2023年底,市级证明材料免提交率达57.2%,我市率先在全省上线“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三是切实维护企业权益。司法行政系统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进万企”等活动,组织律师实地走访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全年共收集问题线索已全部兑现或化解,省委改革办、省司法厅调研组给予肯定,《安徽日报》、安徽新闻联播多次报道。

(三)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推进政府决策规范

一是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印发《2023-2026年规章制定规划》《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法工作。对《马鞍山市海绵城市管理条例》《马鞍山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进行立法审查,印发《马鞍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2件、《马鞍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3件。“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获评省行政立法十件大事。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的2023年长三角政府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我市作为安徽省唯一市级代表参加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二是严格程序规定。印发《马鞍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管理。2023年共完成合法性审查事项190件,提出审查意见450余条,完成公平竞争审查95件。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108件次,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200余条,总体上实现了依法合规决策。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全市8部规章和48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宣布失效76件、废止38件、修改5件,8部规章和361件文件继续有效。对《马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准确把握政策实施效果。规范完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23年共向省政府备案17件,报备率、及时率100%。

(四)坚持规范文明,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年行动,完善行政裁量基准,研究出台行政执法负面清单。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制度,制定《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方案》《马鞍山市第二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涉及7个领域51个事项,2023年对全市15个领域的398个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累计免罚案件2080件,从轻减轻257件。二是实施改革任务质量攻坚行动。印发《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服务热线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工作协作、联动共享、会商研判和信息反馈四项机制,搜集行政执法监督线索35条。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47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综合执法大队挂牌,2023年新增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289名。三是实施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在全省率先印发《马鞍山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获评省行政执法十件大事。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代表面向国旗宣誓,加强持证人员动态管理,注销执法证件300余个。周密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报名参加考试1012人,参考率97.83%,通过率88.18%,均居全省前列。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查究问题线索130条,全部完成整改。

(五)坚持为民宗旨,持续公共法律服务

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雨山区矛调中心“矛盾化解只进一扇门”经验做法受到《法治日报》专题报道,《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马鞍山实践》被人民网、央广网等刊载推广。是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建立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61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顺利通过司法部第三方验收,在2023年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矛盾调处中心主阵地作用,开展“一站式”纠纷化解试点工作,打造社会矛盾调处服务平台580个,建立调委会661个,专兼职调解员2684人。市道调委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调委《医疗纠纷化解“导、解、防”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典型案例,委负责人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

(六)坚持制约监督,全面规范权力运行

是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定期召开府院检联动联席会议座谈研讨,支持配合市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印发《关于全市涉行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情况的通报》,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增强责任意识,以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履行法院生效裁判。2023年全市法院和检察院分别制发司法建议48件、检察建议10件,均及时落实并反馈,按期办复率100%。是强化行政争议化解。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全市行政复议机构职责整合、编制调整等改革任务,接待省人大常委会及多个地市来访调研,在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交流发言。完成行政复议员试点任务,任命首批行政复议员45名,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员队伍。2023年,全市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97件,办结452件,复议直接纠错率14.82%。是提升主要负责人出庭质效。逐步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人民法院建立开庭信息共享、出庭备案、通报约谈和考核问责等4个机制。2023年,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市行政诉讼案件419件,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69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40.33%。

(七)坚持夯实基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印发《马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配套制定任务落实清单。着力提升公职人员法治素养,市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把法治理论知识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纳入干部日常考察,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职述法、宪法宣誓工作全覆盖。是深化普法宣传。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以“一月一主题”为抓手,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以“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为推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动态管理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6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42个。扎实开展全省社区居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建设“尚法·民安”特色品牌,通过成立普法联盟、建立法治民意直通点、孵化普法社会组织、打造法治微景观,推进社区共建法治生态圈。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和原因

2023年,市司法局牵头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待进一步深化,特色亮点仍需深入挖掘,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选树的先进典型不够多,在全省乃至全国立得住、站得稳、叫得响的法治品牌不足。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各县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基础存在薄弱环节,一线法治专业人员力量不足,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抓好教育培训,通过集中讲授、案例研讨、交流展示、讲师点评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行政执法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是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鼓励各县区、开发园区和市直各部门积极申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着力扩大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覆盖面和示范项目资源库,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夯实基础。三是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两免一减一评估”柔性执法体系,持续推动“三项制度”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持续完善行政裁量基准,抓好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贯彻落实。加大教育培训、交通安全、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破难点、出亮点。四是持续强化行政争议化解质效。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复议委员会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探索开展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实质作用。是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减证便民”和“无证利民”的成效。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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