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2024年年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3-05 06:24

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2024年年度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2024年年度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总预算180000.00元。

三、采购需求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1

 

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2024年年度服务项目

 

按照我省服务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接受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并跟踪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全流程。配合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展示湖南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湖南对外形象和影响力(详见采购服务主要内容)

 

1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服务主要内容

1、按照采购人需求和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1、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事项的信息收集、登记、整理、移交、督办、归档、建立台账等内容。负责对接企业,协同省直相关部门、市州处理投诉。2、指派专人负责接听24小时投诉服务专线,线上、线下受理投诉、咨询。3、开展外资企业培训活动,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出完善政策措施、建议。4、常态化、机制化走访调研企业,跟进回访服务并收集反馈意见等工作。5、负责召集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每2月一次,收集整理投诉信息和服务内容。6、按时按要求将每月动态及数据上报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平台。

2、积极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经贸活动,要求能够顺畅地与外商进行洽谈与沟通,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在服务期内能跟进并很好的协同省直部门、市州处理相关服务、投诉与咨询的问题。

3、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一周之内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相应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到位,提报详细的单位背景资料含单位组织的成员名单和“投诉中心服务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在工作中,保守采购人及所服务对象(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信息和秘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或缴税证明(如三证合一,须注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五证合一,须注明),或者:提供了《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或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提供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 原件;

(5)其他说明。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3、相关格式见附件。

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六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湖南省商务厅一号楼803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服务项目要求和自身专业服务能力,如一旦成交,在服务期间内出现费用增加超出包干额度,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商务厅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528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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