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绩不佳,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部的7名员工接受了一项新惩罚:吃辣条。结果辣条下肚,两名女员工先后进了医院。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死神辣条”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包装上所有相关信息都是假的,但在网上却销售火爆。
刘小雪(圈内)食用辣条后昏倒。
该公司食用辣条的7人中,身体反应最强烈的刘小雪,目前面临着和公司的劳动纠纷。在她看来,公司强行要求她“主动离职”,也是“死神辣条”引起的连锁反应。
事件经过
业绩不佳 公司惩罚吃辣条
这是一包红色的“死神辣条”,包装简单,正面印着大大的骷髅,“世界死神辣,你敢挑战么”的广告词很醒目。在吃下这包辣条之前,刘小雪和同事们并未想到后果那么严重。
5月7日,又到了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部的“惩罚日”。“业绩不佳,接受惩罚”是该部门的一项“传统”,一般在月初进行。此前,该部门曾进行过围绕办公大楼跑十圈或者二十圈的惩罚。和往日不同,当天主管李娇娇给了两个选择:喝下1.5升的矿泉水,或者吃两小袋“死神辣条”。
“我们当时根本不知道“死神辣条”其实不能吃。”业务部员工小王说,因为都是四川人,大家觉得吃辣条比喝一大瓶水简单多了,举手表决后,大多数人选择了吃辣条,“没人说吃辣条会有什么严重后果,不然我绝对不会选这个。”
据多名该部门员工确认,当天部门所有员工都吃下了“死神辣条”。
多人不适 当事人被送医
辣条一入口,烧灼感就十分强烈,但刘小雪还是硬着头皮吃了下去。没多久,她胃部开始剧烈疼痛。根据其同事描述,“刘小雪吃完隔了一会儿就开始冒虚汗,从工位上倒在了地上。”随后,她被同事送到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放射科CT检查结果显示,她出现了“小肠炎性激惹表现”。
“我到现在经常胃痛。”刘小雪在家休息了几天,用了一千多元医药费,这笔钱后来公司报销了,“但其他赔偿或者慰问就没有了。很担心这个伤害是长期的。”
除了刘小雪,当日食用“死神辣条”的多名员工均出现了不同程度不适。另一名情况相对严重的女员工当日也被送医,检查结果为胃绞痛,并且打了止痛针。
被要求离职 疑因要求赔偿引起
辣条事件一个多月后,在该公司工作一年多的刘小雪于6月24日毫无征兆地收到了离职通知。
“吃辣条对大家身体造成伤害都是事实,并且有医院证明,不能因为要求赔偿就辞退我。”刘小雪说,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她业绩没有达到70分以上,“我们部门没人达到70分,而且我的业绩一直算好的。”
刘小雪的多位前同事明确表示,她的业绩在本部门排名“平均水平以上”,也有人称她“业绩不错”。
“这不是辞退,是‘优化’。”7月7日下午,作为刘小雪的前主管,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业务部前负责人(现大客户经理)李娇娇表示,吃辣条确有其事,但辞退刘小雪“主要是她处理这件事的方式方法,对公司太无情了。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原因。另外,她的业绩也不全是自己的,很多是分公司转过来的。”
刘小雪的胃镜检查报告。
公司回应
业绩不佳,属自愿离职
而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李佳楠则强调,刘小雪是“自愿离职”。“她在离职协议上签了字的,工资也都发给她了,有转账截图。”劝退刘小雪是因其业绩不佳,“她经常被客户投诉,我们此前也跟她多次沟通过。”
但据刘小雪讲述,却有另一个版本。“离职协议基本是人力填好了其他各项资料,然后逼我签的。当时守着我,不签就不让我走。”根据她提供的录音显示,她本不愿意签字,要求公司就辞退原因给出明确理由,并出具书面说明,薪资也要在离职当天发放。
“你要那个离职单干啥?体体面面地走不好么?”录音中李佳楠称,所有工资和相关提成会在下月发放。7月7日下午接受采访时,李佳楠称这笔钱已全数转给刘小雪,并愿意提供转款截图。但随后其不再接听电话,记者多次申请加微信也未通过。截至发稿,尚未见到该公司转款明细和刘小雪签字的离职协议。记者将持续联系公司方,厘清来龙去脉。
记者调查
三无“死神辣条”网上销量可观
“李娇娇是在电商平台买的辣条。”李佳楠承认,在购买辣条时,相关负责人并没有料到会产生什么后果。
在网络上搜索“死神辣条”,不乏各种试吃挑战视频。记者从某大型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包“死神辣条”,在包装上,明确注明了“整蛊玩具”以及“禁止吞食”字样。但查询包装上的公司名称、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等信息,全都无法查到。
在电商平台上,出售“死神辣条”的不只一家店铺,并且销量还十分可观。看商品评价,不乏有人反馈“辣住院了”“吃完就胃痛,一直疼”“舌头疼死,喉咙疼死”等言论。
在吃完“死神辣条”12天后,因胃部持续不适,刘小雪到医院复诊,胃镜检查结果为“慢性非萎缩性胃窦炎”,这是不是“死神辣条”引起的?她仍在苦苦追问。
律师说法
非自愿签离职协议可主张无效
“首先,公司对员工的这种体罚制度显然是违法的,是无视员工的身体权、健康权;其次,不管是不是员工自己选择的,吃辣条吃坏肚子是履职期间发生的,是公司对员工进行不当处罚的直接结果,公司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北京市法典航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德志律师表示,就这个方面,公司应当赔偿员工医疗费、交通费等直接损失,如医嘱建议应补充营养、卧床休息,还应赔偿营养费、误工费等。但吃辣条是否会引发后遗症、是否需要后续治疗、如何赔偿,则存在操作层面的难度。“除非有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但就目前而言,如仅是胃部炎症等疾病,能够鉴定后续治疗损失的案例很少。”张德志说。
就刘小雪认为公司强迫她签离职协议一事,张德志说,刘小雪可以在后续劳动仲裁中主张该协议无效,或者就该协议的效力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无效。“如果有录音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她在被胁迫或其他非自愿情况下签订离职协议,可以主张这个民事行为无效。”
(原题为:《被公司惩罚吃“死神辣条” 两女员工进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