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4-14 19:30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进行经济转型的第一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新一届政府提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战略方针,以稳健的宏观政策、灵活的微观政策、有保障的社会政策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为突破口,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6.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7%,增速与2012年基本持平,基本实现了经济稳中有质、稳中有为、稳中有进的良好开局。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调控主基调并未改变,但不同城市政策有所分化。年初"新国五条"及各地细则的出台,彰显了政府调控的决心。下半年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新一届政府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的工作重心,确定了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发展战略,政府引导、市场化发展是未来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的主基调,并将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长效机制。通过房产税调节高端需求、以土地制度改革和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支持中端刚性需求、以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满足低端基本住房需求等一系列政策组合引导房产市场良性发展。

报告期内,房地产市场呈现区域分化特征:一、二线城市相对乐观,成交稳中有增;三、四线城市由于高库存、人口增长有限等客观原因,部分城市出现严重滞销。2013年,全年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130,55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17.5%;房地产开发投资86,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9.8%,但仍处在历史较低位置;一线城市土地市场成交活跃,地王频出,三四线城市相对冷清。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承"稳健发展"的理念,重点实施"抓品质、促销售、谋发展"三大工作,积极推进年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201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2,082.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35%,实现利润总额 15,629.9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77.30万元。2013年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面积约139万平方米,新增投资额227,099万元,全年新开工面积4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0.55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191,126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3.70%,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结转收入增加所致。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本期新开工量同比增加716.67%,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天都实业新开工面积增加所致。

(3)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房地产销售:本期房地产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房产交付结转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4、 费用

5、 现金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房产项目销售回笼款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取得通和置业子公司杭州益荣少数股东股权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子公司南京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支付款项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6、 其它

(1)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均按年初制定的计划稳步推进。管理上,强化产品研发、成本控制、招标采购、项目进度、营销策划等全方位管理理念,同时通过加强现场监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项目品质生命线;销售上,面对房地产市场呈现的区域分化态势,各项目公司积极应对,审时度势,求新求变,存量去化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发展上,进一步调整房地产开发区域定位和产品结构,逐步优化资产结构,为下一步发展积蓄力量。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货币资金:主要系期初天都实业公司质押的定期存款本期解押所致

应收账款: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房产项目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主要系杭州益荣公司取得土地证,预付土地款转入开发成本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较多所致

在建工程: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会展中心在建工程交付使用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预收款项:主要系本期房产项目预售情况较好,房款回笼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主要系本期母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应付股利: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分配利润所致

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本期向控股股东支付转让广厦东金公司股权尾款及陆续归还拆借资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主要系房地产项目陆续开发,相应房地产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通和置业购买杭州益荣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公司从建筑施工企业转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地产开发上下游有着比一般房企更为深入的理解。通过多年项目开发和管理经验,已逐步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开发资源和开发经验,与合作各方协同性更为突出。

2、稳定高效的一线管理团队。作为一家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集中资源进行重点项目的开发。公司各子公司通过多年对大规模、长周期房地产项目的运作,已逐步形成一支稳定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技术力量、专业水平较为合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合默契,管理经验丰富,具备长期稳定的持续经营能力。

3、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公司秉持以企业文化为核心,以规范制度为纽带的经营理念,注重企业文化与经营发展的和谐统一,始终以责任、沟通、包容、合作为基础,注重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创造企业价值最大化。

(五)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与上一年度报告期内变动30%以上的情况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发展趋势方面: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了2014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从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看,下一阶段的房地产调控将重在保障低端、分类调控、抑制投机。我们认为,虽然短期内与行业息息相关的信贷环境依然不会宽松,调控政策仍将随着不同区域市场表现进一步呈现差异化,但从长期来看,随着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确立,房地产行业行政干预手段将逐步伴随长效机制的建立而逐步退出,随着土地、财税制度改革和住房供应体系的稳步推进,行业中长期环境日趋明晰,有助于社会经济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行业竞争格局方面:(1)行业转型速度加快。随着宏观环境、制度变革和需求供给的变化,房地产行业逐步回归理性,传统房企转型升级,寻求突破的意识增强,旅游地产、休闲文化地产等符合未来人口结构、消费理念的开发模式将进一步得以实践。(2)企业分化不断加强。2013年以来,龙头房企纷纷通过海外发债等创新融资手段获得低息资金,资金实力大大增强。通过一系列积极拿地、兼并收购等手段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挤压了中小房企的生存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积极顺应政策变化和行业发展,继续坚持"稳健经营,实力开发"的基本原则,秉持"严格管理,积极销售,谨慎投资"的经营理念,在致力于房地产行业精耕细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的战略方向,重点做好"四个优化":创新发展方式,优化房地产开发模式;深化品牌塑造工作,优化项目管理体系;加强资源整合,优化资产结构;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优化人才结构。

(三) 经营计划

2014年,公司计划实现合同销售额20亿元,费用控制在4.5亿元。全年计划新开工面积5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4万平方米。上述数据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项目进展程度有所调整。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年内重点推进销售存量去化、项目质量管理、资金统筹规划、资产结构优化等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加强资金统筹规划,结合项目开发进度、销售回笼、项目发展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投入。资金来源将主要来自于销售回款、银行贷款、合作开发等其他多种融资方式贷款。未来主要资金支出为项目开发投入、归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其中项目开发资金将主要用于天都城爵士花园、蓝调公寓、紫韵公寓等、通和益荣项目、通益项目、南京邓府巷项目三期等项目开发。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土地供给政策、限价限购、信贷和融资监管、税收政策、价格政策、金融政策等等都会对行业发展带来至关重要的影响。国内经济的整体走势、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水平,将直接决定政府是否会对未来房地产市场实施调控,以及调控政策的实施力度及政策持续性。因此公司面临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政策风险。

(2)市场风险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的持续出台,以及原材料成本、资金成本的不断上升、销售周期延长,使房地产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已出现商品房的供给过剩、房价泡沫较为明显的情形,需要公司采取谨慎判断的投资开发策略。

(3)经营风险

公司所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以大盘为主,开发周期长,项目投资金额大,涉及相关行业广,合作单位多,审批和监管程序复杂。某个开发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项目开发周期延长、成本不断上升,造成预期经营目标难以如期实现,对项目的进度和公司业绩带来不利的影响。

(4)财务风险

开发项目的融资结构、利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和资金成本;限购、限贷、按揭政策、预售款监管制度等政策因素也将影响公司的项目销售回笼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现阶段融资结构相对单一,直接融资比重较小,财务成本相对较高,这些因素都将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本期通和置业公司出资2,000.00万元设立杭州通益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400025659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拥有对其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通和置业公司与杭州远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出资475.00万元和25.00万元设立杭州星北通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0000018883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万元,实收资本占其注册资本的45.45% ,其中通和置业公司出资额占实收资本的95.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期华侨饭店公司原子公司杭州新世纪装饰成套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取得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企业注销证明((杭)准予注销﹝2013﹞第096313号),故自2013年11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通和置业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和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3年9月取得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企业注销证明((杭)准予注销﹝2013﹞第095911号),故自2013年10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通和置业公司原子公司杭州荣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3年9月取得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企业注销证明((杭)准予注销﹝2013﹞第095909号),故自2013年10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通和置业公司原子公司杭州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通和公司)已于2013年2月取得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企业注销证明((杭)准予注销﹝2013﹞第087485号),故自2013年3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董事长:杜鹤鸣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4年3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3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杜鹤鸣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772,996.3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94,545,535.97元。公司拟定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1,789,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4,871,563.68元,占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62.52%,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不包含审计期间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4-004),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成钢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提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公告》(临2014-005),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成钢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4-006),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成钢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调整方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提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3年12月1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公司对《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提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的公告》(临2014-007)

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14-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对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提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3月15日,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成钢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并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关于对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3-016)。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差异原因:2013年度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金额减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2013年开发进度较年初预计的有所减缓,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项目销售节奏,严格把控工程款支付节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报告期内支付关联方的款项相应减少。

(三)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公司可能会在上述项目中中标。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各项目工程市场化参与程度,严格把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子公司项目开发工程量较2013年有所增加,因此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同比增加,公司将综合考虑市场等多方因素,适时对开工量及工程进度作出合理调整。基于上述原因,全年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明;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3楼;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何勇;住所: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6亿元;法定代表人:来连毛;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8.4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正文;住所:吴宁镇振兴路1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广厦东阳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丽亚;住所:东阳市吴宁东路98号;经营范围: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园林建筑装饰材料、工艺品销售。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6、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汤红莺;住所:杭州市朝晖路68号绿洲花园12号楼2楼;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园林绿化。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7、浙江广厦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蒋未名;住所:杭州市解放路40号1幢一层;经营范围:建筑设计、装饰设计、信息咨询及相关技术的服务、开发,晒图。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8、杭州环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934.9万元;法定代表人:楼忠福;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09号;经营范围:服务:住宿、照相、美发等;出租:结婚礼服,自行车;批发、零售:视频,百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

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就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出售商品方面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为: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招投标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

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公司拟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继续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互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201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2013-2014年度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互保,其中本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不高于22亿元担保,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受上述额度限制。上述担保额度期限1年(自股东大会通过该提案之日起一年)。(详见公司临2013-029、临2013-032公告)

(二)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与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拟增加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互保金额,其中本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额度增加8亿元,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担保额度相应增加,但总额不受上述额度限制,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提案之日起一年内。

(三)2014年3月15日,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提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成钢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主要互保方基本情况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2月5日;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3楼;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1月8日;住所: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3号3楼;;法定代表人:何勇;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86,424,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法定代表人:来连毛;注册资本:1.6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7月26日;住所:吴宁镇振兴路1号;法定代表人:楼正文;注册资本:8.4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方向,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业务发展稳定,且已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建立了良好的互保关系,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提案》和关联方基本信息及财务报表,认为:1、鉴于关联方对上市公司担保额度远远高于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增加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互保金额,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又有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提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2,725.5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20,8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80%,对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121,89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8%。上述担保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0亿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本提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8.6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提案起至一年内,借款金额不超过20 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

2014年3月15日,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成钢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明;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3楼;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何勇;住所: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6亿元;法定代表人:来连毛;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8.4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正文;住所:吴宁镇振兴路1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目前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经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协商,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现金流,确定借款利率不超过10%。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对本提案内容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出具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并于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方拟收取的成本低于公司实际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提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本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3月15日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楼金生、陈瑶、杨勇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提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0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浙江天都城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听取内容:独立董事述职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14年3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4月1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

邮 编:311100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权限: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1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杨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对杨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1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公司进一步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责任心,公司定于2014年4月8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2014年4月8日下午13:00—15:00

2、活动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天都国际度假酒店会议室(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广厦天都城)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鹤鸣先生、副董事长汪涛先生、常务副总经理陈杰先生、副总经理张燎先生、财务总监朱妙芳女士、董事会秘书包宇芬女士等,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届时将针对公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得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预约电话:0571-87974176。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告知公司。

传真:0571-85125355

电话:0571-87974176

邮件:stock600052@gsgf.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1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要求,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将施行内控规范及实施细则。为使公司全面落实及开展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1-18号》,公司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并于2012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现为切实推进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控建设现状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经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简称:浙江广厦

股票代码:600052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西侧

公司资产规模:截止2013年 12月31 日,本公司总资产101.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8.28亿元。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7.3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中介代理 ,园林、绿化、市政、幕墙、智能化、装修装饰、照明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建筑机械的制造、销售,有色金属销售,水电开发,会展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楼忠福。

(二)公司组织构架

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通过持续规范和优化,形成了较完善的现代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各控股子公司及职能部门构成的内控体系,根据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和相关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及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权限,将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具体包括:

1、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合法职权;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建立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公司内部的政策和方案;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4、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管理职权,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5、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日常事务。

6、组织架构图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三)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公司子公司有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南置业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有限公司、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广厦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如下图:

二、内部控制工作组织机构保障

为便于公司各部门按照内控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梳理业务流程,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董事长为内控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相关机构的负责人,组织公司各部门协同开展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各子公司所有部门均应积极配合内部控制规范的推行工作,各子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任人均为其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均应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报送相关资料。

(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杜鹤鸣

成员:董事会其他成员及监事会成员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为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具体为:

1、审议内部控制实施计划、方案;

2、审议内部控制制度;

3、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批准内部控制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工作小组

组长:总经理杜鹤鸣

副组长:公司高管及各子公司负责人

成员:审计监察部为内控规范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联合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管理部、行政办公室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具体人员。

由审计监察部牵头完成内控自我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项目的工作小组是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日常运行,具体为:

1、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由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2、负责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在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全面、深入、有效的开展实施;

3、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培训、宣讲;

4、负责推动、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建设的日常工作,落实内部控制建设的具体责任;

5、发现并提出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实施内部控制工作的咨询机构及培训

为提高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水平,确保在设计上更合理、执行上更具操作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考虑聘请外部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内控专题培训或业务咨询,帮助公司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风险,从而更好的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一)第一时间段(2013年8月),筹备及动员工作阶段

1、 完成并通过内部控制工作方案,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 确定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范围;

3、 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提高对内控规范体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第二时间段(2014年4月—5月),内控工作培训、子公司内控工作小组成立及内控规范梳理及查找缺陷阶段。

1、 确定聘请外部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内控专题培训或业务咨询;

2、 子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小组;

3、 将公司现有制度、业务控制流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和梳理,并形成记录;

4、 通过梳理查找内控缺陷。

(三)第三阶段(2014年5月—6月),汇总、分析评估缺陷,形成整改方案阶段。

1、 根据查找出的缺陷进行汇总、分析及评估;

2、 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交内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第四阶段(2014年6月—8月),整改及检查阶段。

1、 根据批准的整改方案,落实内控制度的修订,机构及人员调配等;

2、 内控工作小组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各子公司落实各项内控工作;

3、 对整改结果进行补充测试,形成整改报告。

(五)第五阶段(2014年9月—12月),内部控制制度固化,并形成持续改进制度。

总结内部控制建设经验,形成体系文件,坚持持续性检查,通过检查不断完善内控建设工作。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2014年年报披露前)

1、 2015年1月31日前,收集、整理公司相关资料,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和业务流程,确定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工;

2、确定内控缺陷的评价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缺陷依据风险程度可以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3、 2015年2月至3月,检查整改效果,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通过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实地查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内控设计和运行全面评价,编制内控评价工作底稿;

4、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

5、根据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结果、结合评价工作底稿和内控缺陷汇总表等资料,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核后与2014年年报同时披露。

五、内控审计工作计划(2015年4月30日前)

2014年年报披露前完成内控审计工作,在披露2014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1、2014年9月30日前确定负责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2015年4月30日前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3、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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