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太原工业振兴行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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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4 20:14


    工业经济在我市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振兴太原工业,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一流省会城市、一流新兴产业基地、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和一流现代宜居城市的需要,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为加快工业新型化步伐,充分发挥工业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市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市工业经济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太原工业振兴行动。
    一、强化工业立市理念,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工业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是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体现。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是提高财政收入、居民收入,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反哺农业、繁荣服务业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发展与产业转型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业经济的主导性和基础性作用,树立 “工业兴市”、“工业强市”理念,形成举全市之力抓工业的强大合力。
    二、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按照建设一流新兴产业基地要求,抓住转型综改试验区战略机遇,坚持走“高端化、循环化、园区化、集群化、信息化”路子,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变传统产业占主导为新兴产业占主导,变资源依赖为创新驱动,变粗放增长为集约增长。着眼于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绿色食品等新兴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扩大开发区规模,打造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促进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使开发区成为引领工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调动政府和企业积极性,抓好工业项目引进实施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工业经济规划,使工业经济产业布局、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树立“集约招商,定向招商”理念,明确主攻方向,做到谋划一个产业,引来一批客商,带来一批项目。鼓励、支持企业以企引企、以商引商、以才聚才;瞄准国内外大企业,行业内竞争力强、产业衔接性强、互补性强的企业,有针对性的引进实施一批转型发展大项目、好项目。
    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抓住全球新一轮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机遇,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有利于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促进成果转化的技术创新体制和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社会研发和技改投入较快增长,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加强产学研结合,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为推手、资本为纽带,把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起来,集中资金、人才,突破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
    五、创新服务模式,为工业发展营造良好条件
    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效能政府建设,开展政务环境对标活动,实施流程再造,推行电子政务,切实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资金、土地、人才等优势资源向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倾斜。理顺县(市、区)与开发区管理体制,形成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实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领导包企负责制,责任到人,跟踪落实,负责到底,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困难。成立实施太原工业振兴行动指挥部,统筹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生产要素配置等工作。把工业振兴发展目标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太原工业振兴行动方案》抓紧制定实具体落实措施,确保项目引进来、落了地、建设好、运行好,使工业振兴行动取得实效。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太原工业振兴行动方案
 

    为落实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建设一流新兴产业基地,加快我市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现状
    2010年,全市完成工业投资228.05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818.66亿元的27.86 %,比上年增长15.7 %,其中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完成46.59亿元,占全市20.4%;各县(市、区)完成181.46亿元,占全市的79.6%;新兴产业完成投资69.72亿元,占全市工业投资的30.6%。
    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487户,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994.47亿元,比上年增长27.3%;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577.65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778.05亿元的32.49%;新兴产业增加值242.62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40.6%,占GDP的13.65%。规模工业总产值在全省位居第一,在中部省会城市中排序最后(排名第五的南昌市2010年规模工业增加值为650.92亿元)。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85.3,比上年增长25.3点;利税总额162.11亿元,增长12.7%;利润总额67.98亿元,增长32%;技术中心88户,其中国家级4户、省级45户、市级39户。
    开发区经济规模:独立统计和考核的三个开发区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77.5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的13.41%。其中,经济区53.27亿元,占9.22%,高新区23.68亿元,占4.1%,民营区0.55亿元,占0.1%。
    县(市、区)经济规模:10县(市、区)规模工业增加值500.19亿元,占全市的86.59%,其中,尖草坪和万柏林实现345亿元,占全市的59.73%。
    支柱产业规模及占比:煤炭、冶金、装备制造和炼焦四个支柱产业共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479.03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的82.93%。其中,煤炭产业180.16亿元,占31.19%;冶金产业139.24亿元,占24.1%;装备制造业96.54亿元,占16.71%;炼焦产业63.09亿元,占10.92%。
    不同隶属关系企业规模及占比:中央企业规模工业增加值81.4亿元,占全市的14.1%;省属企业327.24亿元,占全市的56.74%;市属企业22.12亿元,占全市的3.83%;县属及以下企业146.89亿元,占全市的25.33%。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太钢、西山、太重,共完成工业产值1018.16亿元,占全市的51.04%。
    综合能耗:2010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6.28%。
    二、奋斗目标
    “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制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为主的新兴产业。到“十二五”末,建成世界一流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世界一流的以不锈钢和镁合金为主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全国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基本建成全国一流的新兴产业基地。实现“三提高、一降低、一增强”目标,即:工业投资额及增速明显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及增速明显提高,新兴产业占比明显提高,综合能耗持续降低,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提升工业经济对财政的贡献,引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工业投资:全市计划完成2800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其中,五个开发区(包括不锈钢生态工业园和清徐经济开发区)占比为49.4%,10县(市、区)占比为50.6%。
    规模工业增加值:按全市计划年平均增长25%测算(现价),到2015年全市达到1764亿元。其中,五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850亿元,占比为 48.21 %;10县(市、区)实现913 亿元,占比为 51.79 %。
    新兴产业规模及占比:新兴产业增加值预计超过1000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60%左右。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新技术为主的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从根本上实现工业经济转型发展。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2015年达到1400亿元,占当年全市GDP3600亿元的38.89%,占比提高了6.4个百分点。)
    重点企业在地工业总产值:太钢1600亿元、西山600亿元、太重300亿元,三户共计2500亿元,占全市的36.66%。
    综合能耗: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3.5%。
    综合经济实力:2015年实现利税330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工业经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三、重点发展领域
   (一)装备制造
    重点发展重型机械、煤机成套装备、铁路装备、载重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等优势装备制造业; 加快发展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装备、航空装备及零配件等高端装备制造业。
   (二)新材料
    重点发展不锈钢、镁及镁合金、钕铁硼高性能磁性材料、多晶硅、蓝宝石等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非晶材料、电磁防护材料、全息光盘等新材料;培育发展高性能碳纤维等高精尖新材料;实现由“材料加工”向“加工材料”转变。
   (三)新能源
    积极推进煤层气、焦炉煤气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太阳能资源利用及光伏产业,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及风电产业,研发推广农林生物质等生物质能源产业。
   (四)节能环保
    围绕重点节能工程、污染治理工程,发展节水节能工业锅炉、余热余能利用、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等节能环保制造业。
   (五)信息技术
    聚焦新一代通信技术及设备,重点发展物联网产业、软件产业、动漫产业、计算机系统集成产业及传感器制造和云计算。大力推进宽带建设,建设“数字太原”。
   (六)生物工程
    大力开发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代谢工程和生物医药产品。
   (七)绿色食品
    做大做强山西老陈醋产业和奶制品产业;打造高档葡萄酒酿造基地;打造省城肉类、豆类食品基地;大力发展小杂粮、干鲜果、大豆油粗纤维食品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目标分解
    工业投资和规模工业增加值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开发区和县(市、区)。
   (开发区和县(市、区)工业投资、工业增加值年度分解见附表。)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促进规模以上企业制定和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做大做强。在对企业发展战略、投资规划、产业转型、研发创新、国内外市场情况进行综合性分析的基础上,确定100-200户企业作为支持发展和监测考评重点。
   (三)发展培育中小微企业
    积极落实国家鼓励、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积极培育中小微企业,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企业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健康发展。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转变招商模式,加快招商引资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及贸促会、工商联要狠抓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专业招商队伍,组团参加国内外各种专业会议,主动走访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国家和省有关部委、厅局,对口联系各类商会、行业协会以及台胞、侨胞、友情人士,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形成全方位招大商、招优商的局面。
   (各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另订)
    2.鼓励“以企引企”,实施企业裂变工程
    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开展项目合作、改制重组,引进吸收更多新项目,在合作中转型升级,裂变出更大、更强的新企业,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十二五”期间,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建或引进1个以上5-10亿元重大项目;大型企业(产值5亿元以上)新建或引进2个以上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重点企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另订)
    3.强化产业链招商,推进产业集群建设
    实施“以企引企”、“以商招商”、“以才聚才”联动战略。企业以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拓宽专业化对接、产业化延伸领域,推进产业链及配套项目招商;将重点项目生产领域向上下游企业、产品延伸,对纵向需求配套及横向服务拓展项目进行招商。
   (五)加快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
    1.扩大开发区规模
    “十二五”期间,五个省级以上开发区落实扩区规划,促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建设10个市级以上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高新区:积极推进扩区规划和产城一体化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云计算和物联网、软件与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产业。“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897亿元,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300亿元。
    经济区:积极推进扩区规划,建设世界一流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铁路装备、煤机成套装备、重型装备、载重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422亿元,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300亿元。
    民营区:推进东部基础区的扩区规划,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推进太原工业新区扩区计划实施。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308亿元,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50亿元。
    不锈钢园区:推进扩区规划,建设世界一流的不锈钢深加工、贸易物流中心。主要发展以不锈钢深加工及服务为特色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228亿元,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50亿元。
    清徐开发区:推进开发区建设,促进镁及镁合金、化工新材料、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产业聚集发展。“十二五”期间完成投资313亿元,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50亿元。
    2.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依托本地产业基础和优势,建成1-2个产业集聚区,实现一县一园,并不断提档升级。
    对规模效益好、承载能力强、公共服务完善、信息化水平高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确定为市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争取得到更多支持。
    3.推进县(市、区)与开发区项目用地机制建设
    用地机制采用两种方式,由县(市、区)与开发区协商选择:
   (1)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其项目在开发区辖区之外的产业集聚区落地建设,项目用地的征地及土地管理由产业集聚区属地县(市、区)负责;报转手续由开发区土地局协助县(市、区)土地局办理;供地由市土地局负责落实(经济区土地供应继续先行先试,由经济区土地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收益全额返还开发区; 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开发区承担;招商工作由开发区负责组织,项目投产后实现的GDP和财政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开发区与产业集聚区属地县(市、区)各半分成。
   (2)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其项目在开发区辖区之外的产业集聚区落地建设,涉及到的村庄,市委、市政府同意纳入扩区管理的,按规划区域整体移交开发区管理,在经济发展方面独立于县(市、区)运行。
   (六)建立工业专家咨询和骨干人才专项培训机制
    成立太原市工业专家咨询小组,聘请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著名专家、学者担任我市工业发展咨询顾问,对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咨询诊断,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邀请国内著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MBA授课教授等,在全市选择100名优秀企业家骨干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长期培训,强化企业家队伍建设;对1000名以上企业高管进行企业经营专项培训,逐步实现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市场化,优化经营者人才资源配置。
   (七)以产业转型为核心,积极推进综改试验先导区建设
    紧紧抓住综改试验区重大机遇,先行先试,敢行敢试。率先在体制、土地等领域改革创新。重点在综合保税试验区建设上实现突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建设并封关运行,提升山西对外开放水平和环境;在招商引资上实现突破,借鉴国内切实可行的招商政策,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树立标杆园区、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实施“一个项目一个策略”;在企业服务上实现突破,创新服务方式,转变服务理念,给予企业最满意的服务。
   (八)政策配套
    国家和省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以及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各项政策均适用于我市工业振兴行动。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改革审批模式,实施流程再造,为项目提供全方位、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优势资源(人才、资金、土地、生产要素、金融服务等)向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倾斜。
    1.财税扶持政策
    全市每年设立10亿元 “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工业振兴,其中,市政府每年从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中筹集3亿元;开发区负责筹集2亿元,10县(市、区)财政列出5亿元(具体实施办法另定)。主要用于:
   (1)项目前期费用。对于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和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助。
   (2)投资补助或贴息。每年筛选一批重大关键性、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全力保障新兴产业项目落地。
   (3)以奖代投。对在关键技术上有重大突破的项目或创新研发项目投入占到销售收入5%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
   (4)资本金入股。对资金不足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市财政资金以资本金入股的方式扶持项目开工建设,待项目投产达效后,财政资金原额退出。
引导银行与担保机构加大对新兴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引进域外风投资金和私募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兴产业项目建设。
    2.土地政策
   (1)经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定项目投资强度,对符合投资强度及新兴产业政策的项目,土地部门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2)各开发区、县(市、区)积极向省争取项目用地和扩容用地,全力保障新兴产业项目落地。
   (3)对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国土部门提前介入,积极做好土地集约、节约、高效使用及项目前期指导服务工作。
    3.人才政策
   (1)坚持“引进、留住、用好”原则,实施“以才聚才”战略,全面推进人才、智力、成果整体引进开发,多形式集聚人才,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发挥团队作用。
   (2)加强对特殊岗位和高层次人才物质激励,鼓励各类人才技术、专利等与资本一样参与收益分配。
   (3)坚持完善市、县及部门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和专家制度,积极为优秀人才提供户籍登记、子女入学、家属安置等保障服务。
   (4)制定分类分层人才评价体系,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大胆启用优秀人才,充实工业振兴工作一线。
   (九)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成立以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市长为副总指挥的太原工业振兴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招商引资组、项目审批组、资源保障与节能组、安全生产调研组等五个工作组(另行文)。
    各工作组主要任务是:把项目引进来,把引进的项目落了地,把落地项目建设好,把建成的项目运行好。切实做好项目论证、对接、引进工作,项目落地、建设,保障项目正常运行、达产达效。建立项目推进协调会制度,对于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每月召开一次全市项目分析推进会,实行统一论证、统一配置资源、统一配套政策。
    2.实行领导包企制度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对重点企业实施包点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特别是落实重大项目突出问题,促进引资引才、项目落地建设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新型化进程。每位市领导包10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深入一线解决问题。领导包企工作纳入对市领导施政、参政、议政业绩考核。
    3.目标考核与奖励
    工业振兴发展目标纳入对各开发区、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列为考核内容,占一定权重。年终对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对开发区、县(市、区)重大项目进展实时跟踪督导,每月通报进度完成情况并排队,按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对在工业振兴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每年进行表彰奖励。
    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的开发区、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重奖。
    对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个人,授予“优秀企业家”和“市劳动模范”称号,可聘请为市政府工业发展咨询顾问;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和个人,按照引进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和项目建设进度给予奖励。
    对在一流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市直有关部门、金融与担保等机构集体和个人,予以重奖。
    附件:太原市工业振兴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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