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建筑工程审计工作,强化部门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审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建立社会审计机构参与省属高校审计工作准入制度,以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定数量的社会审计机构参与省属高校财务收支和建筑工程审计工作,建立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教育厅公开选择社会审计机构参与省属高校审计入围项目
二、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将选择10名会计事务所,10名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名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围高校社会审计机构备选库,参与省属高校财务收支和建筑工程审计工作。
三、项目服务对象:陕西省教育厅、省级教育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厅属中专为本次入围社会审计机构服务对象,未入围的社会审计机构不得参与。
完成招标后,省教育厅将对入围社会审计机构予以公告。
四、陕西省省属高校社会审计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
备选库建立完成后,陕西省教育厅对入库的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退出与进入机制。每年年底将组织专家,对备选库中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对评审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实行退出机制。省属高校社会审计机构备选库名单原则上一年公布一次,一年期满后,根据考核评价情况进行调整。
五、报名条件、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条件。
在陕注册且在陕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满足以下条件:
1. 参与财务收支委托审计的审计机构
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组织机构健全;
⑵截至2012年1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5人;
⑶有分支机构的,仅接受总所或分支机构单独一家参与投标;
⑷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近三年(2009-2011年)内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教育系统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并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⑸熟悉教育系统的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⑹熟悉部门预算、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制度。
2. 参与工程委托审计的审计机构
⑴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且组织机构健全;
⑵截至2012年1月31日,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0人(甲级不少于15人);
⑶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行政处罚;
⑷近三年内没有因工程审核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二)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7日~9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 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室
(四)联系方式。
1.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鲁方方 杨 云
联系电话:029-88221929 029-88224928
传 真:029-88222461
2. 陕西省教育厅
联 系 人:杨 鹏 宁 岗
联系电话:(029)88668683
陕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