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充实陕西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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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0 04:02

      为满足全省高校多类型多层次的需要,更好地为高校服务,根据《关于建立陕西省教育系统审计项目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通知》(陕教审〔2012〕7号)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决定,进一步充实备选库,重点补充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质、保密审计资质,以及利于服务地处西安市以外高校的社会中介机构。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教育厅公开选择社会审计机构充实陕西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二、项目遴选对象: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三、项目服务对象:陕西省教育厅、各市(区)教育局、省级教育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厅属中专为本次入围社会审计机构服务对象。

      完成遴选后,省教育厅将对入围社会审计机构予以公示。

      四、陕西省省属高校社会审计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

      陕西省教育厅对入库的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进入与退出机制。每年年底将对备选库中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对评审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实行退出机制。备选库名单原则上一年公布一次,一年期满后,根据考核评价情况进行调整。

      五、报名条件、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条件。

      在陕注册且在陕有固定办公场所,且满足以下条件:

      1. 参与财务收支委托审计的审计机构

      (1)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组织机构健全;

      (2)截至2013年1月31日,西安市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5人;其他地市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少于10人 ;

      (3)有分支机构的,仅接受总所或分支机构单独一家参与遴选;

      (4)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近三年(2010年10月—2013年10月)内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教育系统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并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5)熟悉教育系统的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6)熟悉部门预算、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制度;

      (7)优先考虑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质和保密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优先考虑西安以外地市的会计师事务所。

      2. 参与工程委托审计的审计机构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且组织机构健全;

      (2)截至2013年1月31日,西安市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乙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0人,甲级不少于15人;其它地市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乙级不少6人,甲级不少于10人。

      (3)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行政处罚;

      (4)近三年内没有因工程审核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5)优先考虑西安以外地市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 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室

      (四)联系方式。

      1.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荣

      联系电话:(029)88221929  (029)88224928
      传    真:(029)88222461

      2. 陕西省教育厅

      联 系 人:杨 鹏   王继霞

      联系电话:(029)88668683

                               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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