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通过中介西安京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租了房,没想到租期未到,公司已联系不上。因为中介拖欠房东租金,她和其他4位房客都面临不得不搬离的窘境。
西安多位租房者均反映,因该公司不退押金、不给房东足额缴纳房租,导致租约未到期就不得不搬离而蒙受经济损失。
这家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仅在西安有公司,在济南也有公司,且公司名称的关键词相同。济南相关公司涉及的案件也几乎都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租客
中介不给房东缴纳房费
租期未到被“逐客”
据小王讲,她在西安市雁塔区吉祥村附近一家公司工作,去年6月通过西安京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在丁白村信达雁熙云著小区5号楼合租了一间房,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约,租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18日。房租每月800元、物业费每月50元,每半年付一次;另外还有800元押金和540元管理费一次性付清。截至目前,她已付了全年的房租、物业费和管理费。
“今年2月27日,房东突然来了,说中介公司从1月21日开始,就没再缴纳房租了,一直在向中介公司催要,但现已联系不上,要求我和其他房客都搬走。我们报警后,警察联系了这家公司,让我们协商。中介公司的人在外地,说他们公司现在没钱,让我们先搬走。”小王说,“这套房原本为三室两厅两卫户型,被中介公司从房东手里以每月4300元租到后,隔成了5间房出租。带独立卫生间的主卧1400元,两个次卧每月均为800元,客厅每月1100元,餐厅每月700元。此外还要交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押金,以及物业费、管理费等。5位房客年龄18岁到30岁,之前也不认识。租期有的还余3个月,有的还余6个月。我的租期还有3个半月,如果现在搬走,相当于中介公司欠我4000元。”
据主卧租客计算,如果现在搬走,公司欠她6500元左右;据厅、卧房客计算,公司欠她4600多元,公司欠她们三位房客总计约欠1.5万元。
>>房东
本想省心把房子交给中介
没想到成了受害者
房东谢女士说,这是一套回迁房,2024年春节后装修完。“我们装修的时候,这家公司正在办业务,我就把房子交给了这家中介公司。”“从2024年5月开始,这家公司每季度提前一个月给我一次租金,但到了2025年1月21日,这家公司却没有缴纳房租。1月25日打电话说不续租了,让他们结账却不结算。春节前的1月28日我多次催要,才给了5000元,账只结算到1月21日。今年2月25日,就联系不到人了。”
“警察打电话联系到了这家公司负责人,这个人在外地,只说让租客搬出去。警察说:‘你不退钱人家怎么搬?’这个人说:‘资金链断了,没钱。’警察说,这是打的擦边球,不予立案。”谢女士说,“目前5间房中有的租期已到,有的租期还有好几个月。我是受损害最大的房东,这家公司欠我租金将近1万元,所以希望房客也都能承担一些。我本来是想省点心才把房子交给了中介公司,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
>>维权
房客说新办公地点也找不到人
目前也联系不上该公司
小王说:“这家中介公司说让我们先搬走,然后再分期给我们退钱,但这话并不可信。我前几天去了这家公司新办公地点——大茂城1栋2单元2209号,发现他们已经不在那里了。所以,他们这样说肯定是为了拖延时间。我们还在网上查到,这家公司被很多人投诉过,都是投诉这家公司不退押金,跟我们的情况差不多,时间还是去年的,看来这家公司一直都是这样干的。我们向12345、12315、‘消费保’都投诉了,也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但目前还没有结果。”
3月3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及另一名负责人,但电话均未能打通。
小王告诉记者,现在他们正在和房东协商,打算先给房东交一些租金,然后再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她了解到还有不少人和她一样,都是通过西安京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租房而蒙受了损失。
聂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是通过该公司在大茂城北楼1740租了一套loft公寓的二楼,因为这家公司不给房东足额缴纳房租,导致他租期未到而被房东“逐客”,损失一个月租金、一个月押金、一个月物业费共计4000元。“这家公司后来的注册办公地点也在大茂城,我去看了是个虚假地址,现在也联系不上了。”
徐女士说,她通过该公司在西三环外东晁乐府租了一间合租房,租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因为该公司不给房东足额缴纳房租并单方解约,房东让她在租期未到的情况下提前搬走,导致她损失了将近4个月的房租及押金、管理费等合计7165元,目前也联系不上该公司。
>>调查
同一法定代表人在西安和济南均注册有公司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西安京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4日。2024年7月30日,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2024年12月6日,该公司发生了住所变更,变更前在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C座1709室,变更后在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与富鱼路十字西北角大茂城公寓1幢2单元22009号。
同时,该公司还有涉及司法案件信息3条。其中两条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身份均为被告;另一条为执行案件,案件身份为“首次执行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000元,立案日期为2024年7月29日。另外在“消费保”平台上,还有多条信息投诉该公司不给租客退押金。
在“企查查”上还可以查到,西安京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某”,而济南京品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王某某”,且两家公司的联系方式为同一手机号。
济南京品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不仅被列为经营异常,还被标注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该企业共有16条自身风险,包括司法诉讼14条,监管处罚2条,其中司法诉讼占比为87.50%。和该公司相关的开庭公告从2023年底到目前共有21条,历史开庭公告2条,案由基本都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目前涉及司法案件8起,均为被告或被执行人,案件金额2.29万元。其中,“王某某”3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次被列为被执行人,3次被限制高消费3次。
>>律师
若同一公司同类案件一再发生且数额较大、次数较多的
有必要以诈骗来定性
有业内人士分析,该公司和“二房东”差不多,专门以半年为期限从租客手中多收预收租金、物业费以及所谓的管理费,而给房东则以季度来缴纳房租,租期中途就单方解约,不仅不足额给房东租金,也把矛盾转嫁给房东与房客,最终跑路失联,导致房东提前收房、租客蒙受损失。
类似事情为何会频频发生?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认为,目前对公司的注册和管理方面是存有漏洞的,这需要引起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另外从法律角度来说,相关部门也往往以纠纷来看待此类事件,但如果所有的纠纷都是同一模式,这种事情的本质是否也应该认为是精心设计的骗局和圈套?所以对于此类事件应该进行统计分析,全面分析界定其性质,涉案数额较大、次数较多的,不能仅仅按照民事案件来对待,而应该通盘考虑是否以诈骗来定性。若只是被动地发生一起处理一起,不仅会极大地浪费司法资源,也会对住房租赁市场甚至城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