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遗失处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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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2 22:36

营业执照遗失处理指南包括登报说明;到工商局申请补领,登记时需要提供《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

  一、营业执照遗失处理指南

  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营业执照包含什么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营业执照遗失

  三、营业执照处于异常怎么办

  营业执照异常处理如下:

  1.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当先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单;

  2.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公示信息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单;

  3.失去联系的企业可以依法办理住所或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以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单。

  企业对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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