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税惠千万家 服务现代化” 新闻发布会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7-28 13:12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税惠千万家 服务现代化”新闻发布会。

明天4月1日是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第一天,这个活动已经成为税务人与纳税人、缴费人一年一度的春天之约,在这个春天之约到来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相关领导同志,围绕云南省税务部门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立足税收职能扎实服务云南社会治理大局等各个方面推出的新举措和取得的新成效,以及下一步将开展的便民办税措施进行发布,并就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姜涛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永锐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吴晓丹女士。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姜涛先生发布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姜涛发布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姜涛:

感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社会各界发布云南省税务部门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创新服务等方面推出的新举措和取得的新成效,以及我们下一步即将开展的便民办税措施。

一直以来,云南省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以税务人的“用心”,换来税费服务举措的“创新”,涵养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税收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和拓展提升。

下面,我从“三个维度”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打好政策组合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度

2022年,云南省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委五措并举的工作策略,扎实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058亿元,产生了稳信心、稳生产、稳就业、稳增长的积极效应。

在2022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058亿元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是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累计退到纳税人账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806亿元,退税规模远超以前年度。其中,小微企业享受留抵退税户数占比达93.1%,累计退税437亿元,金额占比超50%,是这次优惠政策最主要的受益群体。

二是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59亿元。

三是办理缓税缓费93亿元。

可以说,去年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信心和活力,有力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云南省地区生产总值比2021年增长4.3%、高于全国1个多百分点。

今年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这些政策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了延续和调整。比如,继续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下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等,一系列政策的延续执行将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多利好,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以最快速度、最大努力、最好效果释放政策红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走好十年春风路,创新便民举措显温度

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是办税缴费服务跨越发展的十年之行,也是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十年征程。报送资料越来越薄、网上办事越来越简、办理时间越来越短、享受服务越来越精准,是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也是我们创新优化税费服务的努力方向。

10年间,我们持续深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47个税费种实现“全程网上报”、256项税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开发“一部手机办税费”移动平台,基本涵盖了高频税费业务,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指尖”办税缴费;全省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272个事项全省通办;与26家银行签订银税合作协议,从2015年正式开展至今,为纳税信用良好的20余万户企业发放银税合作贷款超2500亿元,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创新“办问协同”的税企互动新模式,成立税费咨询辅导团队,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个性化、精准化解决企业涉税需求。10年来,我们逐步实现办税缴费由“线下”到“线上”,税费服务由“能办”到“好办”、由“满意”到“非常满意”的转变,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和满意度,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2022年,云南省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好评率达99.99%,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

十年砥砺优服务,奋楫扬帆启新程。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有了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我们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首批推出21条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办实事解难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1月19日下发以来,部分措施已落地见效。比如,我们构建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五线运维机制,共解答问题近2000个,问题解决率达100%,高效解决了纳税人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在倾心倾力落实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首批措施的同时,我们进一步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新诉求新期盼,接续推出了第二批26条便民服务措施,这些措施涉及面更广、服务内容更丰富,将以多种渠道精准开展政策推送,让税费政策红利更好直达快享。同时也将在推进智能办税上着力,比如,将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推行推广上线征纳互动服务等,使办税更智能、更便捷。

后续我们将陆续推出和落实一系列让纳税人缴费人切实有感的服务措施,让“便民春风”四季常吹、四季常新。

三、齐心奋进新征程,推进税收工作加速度

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和创新创优便民办税举措一直是云南省税务部门的“头号工程”。下一步,云南税务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并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紧扣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云南税收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办税缴费措施,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实现云南税务在全省争先、在全国进位,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更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精准辅导、精准落实、精准服务力度,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切实增进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二是更进一步升级办税缴费服务。我们将聚焦需求导向,应用“云南税费服务体验”小程序,开展“税直达”试点,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网上集约中心”建设,成立团队对线上受理的各类业务进行集中办理,以“即时响应、即时受理”为目标,快速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辅导需求,大幅度缩短办税缴费时间;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上线征纳互动平台,实现精准推送、智能互动、办问协同、互动查询。逐步搭建起业务全覆盖、流程更简约、资料更精简、渠道更多元的服务体系。

三是更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们将深入落实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云南税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将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示范化、达标化”建设,力争年内实现所有办税服务厅达到建设目标,确保全省纳税缴费服务“解答一个口径、办理一个流程”;将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用票服务。同时将加快建立税务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切实推动各地税务机关依法履职担责尽责,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

各位朋友,明天就是4月1日,每年4月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成为了税务人与纳税人缴费人一年一度的“春天之约”。今天,我们也借此机会正式启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各项活动开展拉开序幕。税收宣传月不仅是集中宣传月,也是税费政策落实月、税费服务提升月,得到了省委宣传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今年我们将结合云南实际,围绕“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主题,策划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便捷、更智能和更愉悦的税费服务新体验,诚挚邀请媒体朋友们积极关注和参与到活动中来,广泛发声、共话税收,帮助我们一起营造良好税收舆论环境。

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关注、关心税收工作,共同打造“党和政府放心、纳税人缴费人满意”的税收营商环境,谱写好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

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姜涛先生。

护航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长期以来,云南税务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创新税费服务举措,涵养税收营商环境,有效发挥和拓展提升了税收职能作用。

接下来,进行第二项议程,有请记者朋友们就大家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是最活跃、最有创造力、最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请问税务部门在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吴晓丹答记者问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 吴晓丹:

谢谢主持人,谢谢记者朋友,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民营企业健康成长。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我们始终把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培植税源的重要举措和义不容辞的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从政策执行情况看,近几年民营企业充分享受到税费支持政策的红利,受益面达98%以上。

二是及时出台助企服务新举措。聚焦培育市场主体,我们出台了“云南税务十一条”支持市场主体倍增、七项措施服务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建“企业上市挂牌金融税务服务平台”,建立促进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税收服务协调机制。培育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税费服务直通车”税费服务,实现“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户一策”。与省工商联合会签订《共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细化22项服务举措,为小微企业融入大企业供应链牵线搭桥1196次,成交金额25.87亿元。

三是用心用情回应企业关切,建立企业诉求响应“七个一”工作机制。我们把民营企业评议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一场走访活动、一项问卷调查、一类政策推送、一级诉求响应、一次意见征集、一通直联机制、一个整改清单”的“七个一”工作机制,收集民营企业问卷3012份,聚焦本省民营企业的办税缴费需求,组建“税商企零距离”政策培训工作组,编制政策宣传辅导“套餐”,梳理制作多媒体税宣产品1079个,精准送达73.6万户次,“点对点”服务、“滴灌式”政策辅导培训。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涉税费办理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制作整改清单,一对一销号落实,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下一步,云南省税务系统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优化纳税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助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都是让大家更深入了解税收工作的窗口和平台的机会。请问,今年我省税收宣传月主要开展哪些活动?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永锐答记者问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李永锐: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4月,是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紧紧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云南省税务部门将组织开展12项特色宣传活动。

一是聚焦税收现代化,展示好税收改革发展成效。锚定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坐标”,组织开展“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 税收服务现代化”“共建一带一路 税收携手同行”“十年春风送暖 税收助力发展”“看税收 走基层”等主题宣传活动,生动呈现税费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带来的新体验,展现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探索和成效。

二是聚焦税收法治环境,开展好税法宣传工作。持续开展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加强税收普法宣传,增进全社会纳税意识,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以法治之力,聚百姓之心,筑发展之基。

三是聚焦十年春风行动,宣传好便民利企举措。围绕税务部门连续10年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主题,从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6个方面,大力宣传云南省税务部门结合云南实际,推出着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的举措及成效,集中展现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更好服务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这里,诚挚地邀请媒体朋友们积极关注、参与和支持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让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持续为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近年来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措施对于稳增长、稳预期发挥了积极作用。请问今年还有哪些延续或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吗?谢谢。

姜涛: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都体现了税费政策对市场主体的支持。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已经出台的公告,主要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如对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并形成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二是普惠性税收优惠,主要针对对象是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均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实际税负为5%;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所税。

三是行业性税收支持。如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可分别加计5%、10%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等。

更多税费优惠政策详情欢迎关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纳税人缴费人可结合实际选择适用政策,可以叠加享受政策。云南省税务部门将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充分保障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谢谢!

宗霞:

谢谢姜涛先生专业的解答。

今天发布会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三位发布人从专业的角度给大家进行的一系列解答。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税惠千万家 服务现代化”,这也是云南税务人的庄严承诺。通过刚才的发布,大家都看到了云南税务系统立足税收职能,不遗余力地推动经济发展,服务好社会民生,税收在云南的发展中发挥了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为云南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希望每一位记者朋友能够持续关注我省的税收事业发展,持续做好宣传,全方位地展示税收事业所取得的成效,为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福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