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泰环保(839410):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2024-007]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07 08:19
 

原标题:普泰环保: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2024-007]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摩卡 1幢 1
单元 33层











主办券商
首创证券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13号楼 A座 11-21层)

2024年 2月 6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9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32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32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36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44
七、 有关声明 ......................................................................................................................... 46
八、 备查文件 ......................................................................................................................... 53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普泰环保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金拨改投、本次发行对象     西安财金拨改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安普发     西安普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益维聚泰     陕西益维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普泰环保拟按照7.47元/股价格向财金拨 改投定向发行4,016,064股股票  
本定向发行说明书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全国股转系统、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向发行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规则》  
《定向发行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业务指南》  
《公众公司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份认购协议》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 购协议》  
《补充协议》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 购协议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一、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普泰环保  
证券代码   839410  
所属层次   基础层  
挂牌公司行业分类   C制造业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6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 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主营业务   生活饮用水及污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销售  
发行前总股本(股)   24,099,999  
主办券商   首创证券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赵胜美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摩卡 1幢 1单 元 33层  
联系方式   029-81119176  


1、行业情况 随着经济发展质量的不断转型升级、居民对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国家对水环境的治理 和保护、水资源管理、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出台了诸多支持性的产业政策,对行 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水环境治理及污水处理市场需求广阔,得到了政府的 高度重视和政策倾斜: 2021年 1月 4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 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进行了部署,提出到 2025年全国地级及 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到 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 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 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 立;到 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此外,《指导意见》 还指出,着力推动污水资源化主要为三大方向: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 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污水近 零排放提出了要求。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到 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 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 70% 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  
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 用率达到 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 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 达到 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着力推进城镇 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一是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提升收集效能。新增 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 8万公里。二是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提升处理能力。新增污水 处理能力 2,000万立方米/日。三是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新建、改 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 1,500万立方米/日。四是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推 进资源化。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不少于 2万吨/日。 “十四五”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 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全面加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需要大力发展绿 色低碳的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产业支撑经济体系向高质量可持续发 展迈进。在此背景下,环保产业集中度较高的水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等细分领域,市场空间将迅速释放,产业领域将不断拓展,相关产业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 2、公司商业模式 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分类,公司属于“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活饮用水及污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益维磷、 益维净、益维碳、益维菌、益维清、益维泰、益维氟,其中益维磷、益维净、益维泰均为专 利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此外,公司产品还包括与水处理剂配套使用的设备。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销售收入来源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和 市政、景观污水及工业废水等领域的水处理,其中益维净、益维菌主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领 域,益维磷、益维碳主要应用于市政污水领域,益维清、益维菌既可用于生活饮用水也可用 于市政污水领域,益维泰、益维氟主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工业废水领域,进行水中重金属、 砷、氟等离子的去除。 公司客户主要为终端使用商,如城镇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客户稳定性高,粘性大。 公司通过商务交流、技术交流、合作渠道推荐、投标等方式与客户确立合作关系。 公司利用掌握的核心技术,通过工程师营销+培训师模式,即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  

水处理解决方案、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水处理剂配方、解决方案、技术支持和售后 服务,在市场开拓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目前在产产品在工艺上主要采用物理混合、溶解、搅拌等方式,并在生产过程中 采用了严格的环境污染防治对策:1、废水方面,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 水,生活污水及饮食污水经隔油、除渣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再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然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废气方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均以水 作为溶剂,对环境基本无不良影响;3、噪声方面,噪声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噪声在75dB 以下,且绝大部分安装在车间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隔声降 噪措施,如将通过厂房的隔挡和距离的衰减,同时进行减震处理,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对 声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4、固废方面,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生产人员产生的 生活垃圾、企业办公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实行袋装化集中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及时清 运。 综上,公司生产工艺、生产环节等方面不存在造成严重污染的排放情形,且针对生产 中的环境污染设置了严格的防治对策。公司最近24个月并未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不存 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按照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C)-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专项化学用品制造(C2662)。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印发的《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2022年版)》,对C26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这一行业大类,列入目录的具体行业及产品如下: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 内容 无机碱制造(2612) 烧碱、纯碱 基础化学原料制 无机盐制造(2613) 电石 化学原料和化 (261)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乙烯、对二甲苯、丙烯、 学制品制造业 (2614) 丁二醇、醋酸 (26) 氮肥制造(2621) 合成氨 化学肥料制造(262) 磷肥制造(2622)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活饮用水及污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 包括水处理剂系列产品益维净、益维磷、益维菌、益维清、益维泰、益维碳、益维氟及水 处理剂配套使用的设备,公司生产产品未列入《陕西省“两高”项目管理暂行目录(2022 年版)》名录,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           内容  
    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 (26)   基础化学原料制 (261)   无机碱制造(2612)   烧碱、纯碱  
            无机盐制造(2613)   电石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4)   乙烯、对二甲苯、丙烯、 丁二醇、醋酸  
        化学肥料制造(262)   氮肥制造(2621)   合成氨  
            磷肥制造(2622)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二)公司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公司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 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2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严重损害的情形,且尚未解除或者消除影响的。    
3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定向发行说明书时,公司存在尚未完成的普通股、优先 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和股份回购事宜。    
4   公司处于收购过渡期内。    
5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发行概况

拟发行数量(股)/拟发行数量上限(股)   4,016,064  
拟发行价格(元)/拟发行价格区间(元)   7.47  
拟募集金额(元)/拟募集金额区间(元)   29,999,998.08  
发行后股东人数是否超200人    
是否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   全部现金认购  
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是否存在特殊投资条款    
是否属于授权发行情形    

(四)公司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元)   104,690,488.16   124,684,343.27   149,041,347.59  
其中:应收账款(元)   25,753,257.52   32,028,823.40   50,696,472.97  
预付账款(元)   3,368,545.26   9,145,624.62   11,370,003.60  
存货(元)   5,962,237.51   9,041,125.42   9,845,455.54  
负债总计(元)   41,713,029.71   52,387,412.79   68,057,844.87  
其中:应付账款(元)   15,936,768.74   14,542,206.13   18,098,418.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资产(元)   60,309,454.17   68,200,139.06   76,767,907.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2.50   2.83   3.19  
资产负债率   39.84%   42.02%   45.66%  
流动比率   1.74   1.49   1.62  
速动比率   1.43   1.11   1.26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1月—9月  
营业收入(元)   105,900,547.65   117,904,574.95   102,642,354.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元)   11,534,218.49   7,890,684.89   8,567,768.75  
毛利率   34.99%   27.38%   27.48%  
每股收益(元/股)   0.48   0.33   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计算)   21.31%   12.28%   11.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计算)   20.25%   9.86%   1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3,494,130.77   5,757,797.00   2,474,593.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股)   0.14   0.24   0.10  
应收账款周转率   5.23   5.04   2.48  
存货周转率   11.75   11.41   7.88  
注: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号为:永证审字[2022]第 146006号、永证审字[2023]第146011号,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 (1)资产总额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 124,684,343.27元,较上年期末上升 19.10%,主要原因为 2022年 随着业务拓展,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增加所致。2023年 9月末公司总资产 149,041,347.59元,较上年期末上升了 19.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的增 加幅度较大所致。其中应收账款较上期末增加了 18,667,649.57元,增长了 58.28%,主要原 因一方面是公司本期对新增客户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较大,其应收账款增量 较大所致;另一方面受制于资金情况的因素,部分客户的付款节奏也有一定的放缓。其他 应收款的增加主要是公司当期积极拓展业务,参与投标时的交易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所 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 2021年末、2022年末及 2023年 9月末应收账款分别为 25,753,257.52元、 32,028,823.40元及 50,696,472.97元;2022年末较 2021年末增加 24.37%,2023年 9月末较 2022年末增长 58.28%,变动主要系公司扩大销售份额和规模自然增长。 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余额情况如下: ① 2021年 12月 31日 单位: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总额比例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4,087,684.24 1年以内 14.98%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2,942,189.85 1年以内 10.79% 陕西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330,222.09 1年以内 8.54% 西安碧清水处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818,118.00 1年以内 6.66% 江西益维泓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537,493.16 1年以内 5.64% 合计 12,715,707.34 - 46.61% ② 2022年 12月 31日 单位: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总额比例 西安碧清水处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7,127,145.71 1年以内 20.95%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3,025,269.61 1年以内 8.89%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448,532.30 1年以内 7.20%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2,049,362.80 1年以内 6.02%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152,855.62 1年以内 3.39% 合计 15,803,166.04 - 46.45% ③ 2023年 9月 30日 单位: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总额比例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13,523,038.50 1年以内 26.67% 西安碧清水处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6,179,155.10 1年以内 12.19%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663,437.11 1年以内 5.25% 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340,676.70 1年以内 4.62%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171,452.96 1年以内 4.28% 合计 26,877,760.37 - 53.02%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主要客户的信用期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主要原因系为了应对市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 总额比例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4,087,684.24   1年以内   14.98%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2,942,189.85   1年以内   10.79%  
    陕西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330,222.09   1年以内   8.54%  
    西安碧清水处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818,118.00   1年以内   6.66%  
    江西益维泓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537,493.16   1年以内   5.64%  
    合计   12,715,707.34   -   46.61%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 总额比例  
    西安碧清水处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7,127,145.71   1年以内   20.95%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3,025,269.61   1年以内   8.89%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448,532.30   1年以内   7.20%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2,049,362.80   1年以内   6.02%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152,855.62   1年以内   3.39%  
    合计   15,803,166.04   -   46.45%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 总额比例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13,523,038.50   1年以内   26.67%  
    西安碧清水处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6,179,155.10   1年以内   12.19%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663,437.11   1年以内   5.25%  
    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340,676.70   1年以内   4.62%  
    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171,452.96   1年以内   4.28%  
    合计   26,877,760.37   -   53.02%  
                   
场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截至 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 占比分别为 46.61%、46.45%和 53.02%,报告期内变动幅度较小,2023年 9月 30日应收 账款占比较上期末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本期对新增客户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 公司销售金额较大,其应收账款增量较大所致;另一方面受制于资金情况的因素,部分客 户的付款节奏也有一定的放缓。公司虽然对部分主要客户的信用期进行了调整,但目的主 要系为了应对市场变化,并未大幅增加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集中度,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 策增加业务收入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通过制定相关财务、销售策略来控制和降低应 收账款规模。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单位:元 2021年度/2021年 2022年度/2022年 2023年 1-9月/2023 项目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年 9月 30日 营业收入 105,900,547.65 117,904,574.95 102,642,354.09 应收账款 25,753,257.52 32,028,823.40 50,696,472.97 应收账款周转率 5.23 5.04 2.48 报告期内,发行人 2022年营业收入较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了 11.34%,同期应收账款 增幅为 24.37%;2023年 1-9月营业收入为 102,642,354.09元,较 2022年 1-9月营业收入 93,750,568.50元增长了 9.48%,同期应收账款增幅为 58.28%。报告期内,相较于上年同期, 发行人 2022年度和 2023年 1-9月的应收账款增幅均高于营业收入增幅。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23次、5.04次、2.48次。2022年公司应收 账款周转率与 2021年相比变动幅度较小,公司回款保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2023年 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公司当期应收账款增幅较大,另一方面 系因计算 2023年 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时营业收入仅包括前 9个月的数据,同时,公司所 处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质,夏季开始直到冬季结束雨水较多,会增加水厂对净水剂的 需求,因此公司通常在下半年营业收入会较上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综上,公司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应收账款也随之一并增长,且增幅在报 告期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原因是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下游客户付款周期变长, 同时公司调整了部分客户的信用期所致,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可以匹配,应收账款周                  
    项目   2021年度/2021年 12月 31日   2022年度/2022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9月/2023 年 9月 30日  
    营业收入   105,900,547.65   117,904,574.95   102,642,354.09  
    应收账款   25,753,257.52   32,028,823.40   50,696,472.97  
    应收账款周转率   5.23   5.04   2.48  
                   

转率变动不存在异常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比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新三板挂牌公司碧之江 (873923.NQ)、宜净环保(839080.NQ)对比如下表(因未获得可比公司 1-9月数据,使用 半年报数据进行对比): 2023年半 公司名称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年度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 25.69% 24.60% 29.75% 发行人 应收账款周转率 5.23 5.04 2.16 碧之江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 24.43% 23.39% 25.27% (873923.NQ) 应收账款周转率 6.14 8.02 2.53 宜净环保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 20.61% 22.42% 26.28% (839080.NQ) 应收账款周转率 4.39 4.80 2.16 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碧之江(873923.NQ)、宜净环保(839080.NQ)的应收账款占总 资产比重及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对比,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在其总资产中的占比与发行人近 似,且趋势一致,2021年度、2022年度均较为平稳,并在 2023年半年度有小幅度上升。 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受到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对部分客户信用期进行了一定延长;另一方面 系 2023年公司新拓展了客户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该客户业务量较大,对该客户的应 收账款增加较多,造成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占比有所增加。 因此,经对比可比公司,发行人应收账款变动与可比公司并不存在显著差异。 (3)预付账款 公司 2021年末、2022年末及 2023年 9月末预付账款分别为3,368,545.26元、9,145,624.62 元及 11,370,003.60元;2022年末较 2021年末增长 171.50%,2023年 9月末较 2022年末增 长 24.32%,变动主要系公司扩大销售份额,为了备货进行预付。 (4)存货、存货周转率 2022年末公司存货为 9,041,125.42元,较上年期末增长 51.64%,主要是考虑运输便利 性以及客户需求增加,公司增加货品的储备。2023年 9月末公司存货为 9,845,455.54元,较 2022年末增加 8.90%,变动幅度较小。 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9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1.75次、11.41次、 7.88次,公司流动性正常,存货周转速度维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2023年 1-9月存货 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计算 2023年 1-9月存货周转率时营业成本仅包括 9个月的数                      
    公司名称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半 年度  
    发行人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   25.69%   24.60%   29.75%  
        应收账款周转率   5.23   5.04   2.16  
    碧之江 (873923.NQ)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   24.43%   23.39%   25.27%  
        应收账款周转率   6.14   8.02   2.53  
    宜净环保 (839080.NQ)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   20.61%   22.42%   26.28%  
        应收账款周转率   4.39   4.80   2.16  
                       

据所致。 (5)负债总额 2021年末、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41,713,029.71元和 52,387,412.79元,2022 年末金额比 2021年末增加 25.59%,主要因为 2022年新增 5,535,500.00元银行承兑和 4,000,000.00元长期借款所致。公司 2023年 9月末负债总额为 68,057,844.87元,较上年期 末增长了 29.9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新增银行贷款及应付票据增长较大所致。 (6)应付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9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5,936,768.74元、14,542,206.13 元、18,098,418.28元。2022年末相较上年末减少 1,394,562.61,降幅下降 8.75%;2023年 9 月末较 2022年末增加 3,556,212.15元,增长了 24.45%,主要原因系公司新项目建设使得应 付基建费相应增加所致。 (7)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39.84%、42.02% 和 45.66%,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变动幅度较小。 同期流动比率分别为 1.74、1.49、1.62,同期速动比率分别为 1.43、1.11、1.26,公司 2022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较于 2021年公司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 2022年末公司流 动资产/速动资产增速低于流动负债增速所致。同 2021年末相比,2022年末公司新增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500,000.00元,直接导致 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相比上年末增加 60.96%。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9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60,309,454.17 元、68,200,139.06元、76,767,907.81元,主要原因为公司盈利增加导致净资产的增加。 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 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05,900,547.65元、117,904,574.95元, 2022年度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12,004,027.30元,增幅为 11.34%,公司主营产品水处理剂销售 额稳中有升。2023年 1-9月营业收入 102,642,354.0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48%,主要原因 为 2023年 1-9月生产经营受外部环境影响减弱,公司扩大销售份额,收入规模得以提升。  
(2)净利润、毛利率 2021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1,534,218.49元、 7,890,684.89元,毛利率分别为 34.99%、27.38%。2022年度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 3,643,533.60元,降幅 31.59%,毛利率同比下降 7.61%,主要因为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及 辅料成本增减使得营业成本上升,导致盈利水平下降。2023年 1-9月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8,686,572.2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52.93%,毛利率同比下降 4.06%,主要原 因为销售客户不同产品分段招标,同行业公司竞争激烈,公司在保障销售收入增长及维护客 户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收缩毛利空间造成净利润下降。 (3)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9月,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0.48元/股、0.33元/股、 0.36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1.31%、12.28%、11.33%。2022年度每股收益、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较于 2021年度下降主要由于原材料及辅料成本增加,公司主要产品 水处理剂的毛利率下降 9.43个百分点,从而导致公司 2022年度盈利水平下降。 3、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9月,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494,130.77元、5,757,797.00元、2,474,593.28元。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1年度增加了 2,263,666.23元,增幅 64.78%,主要原因是公司强化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和 应付账款的递延支付;2023年 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3,572,315.79元,主要是因为通过资金管理不断优化收款和付款,早收晚付,通过银行承兑 汇票改善现金流导致。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是为了推进公司项目建设及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 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为公司进一步扩大 业务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打下基础,更有利于产品的市场竞争。

(二)优先认购安排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未作出明确规定。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明确公司现有股东对 本次发行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



本次发行对象 1名,为西安财金拨改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发行对象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西安财金拨改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2年 06月 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B11L086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安财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166号凯瑞 B座 A2303室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 经营范围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说明 发行对象财金拨改投属于《公众公司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发行对象范围。根据《公 众公司办法》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财金拨改投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一类合 格投资者权限账户(可以投资创新层和基础层)。本次发行对象符合《公众公司办法》《投资          
    公司名称   西安财金拨改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2年 06月 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B11L086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安财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166号凯瑞 B座 A2303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全国股转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的要求,具备认购本次发行的认购主体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开立信息情况 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号码 交易权限 投资者适当性说明 西安财金拨改投 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 1 投资合伙企业 0800543052 一类合格投资者 理办法》和《公众公司 (有限合伙) 办法》 3、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相关网站公示信息,截至本次定向发行说明书出具之日,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 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发行对象不属于持股平台、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发行对象财金拨改投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号》规定的 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且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的情 形。发行对象财金拨改投亦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按照《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5、发行对象不属于核心员工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核心员工。 6、发行对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为本次新增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序号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号码   交易权限   投资者适当性说明  
    1   西安财金拨改投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0800543052   一类合格投资者   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和《公众公司 办法》  
                       

认购信息: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型           认购数量 (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 方式  
1   西安财金拨 改投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新增投 资者   非自然 人投资 者   其他企 业或机 构   4,016,064   29,999,998.08   现金  
    合伙)                          
合计   -   -   4,016,064   29,999,998.08   -          

1、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 分权,不存在代其他任何第三方出资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持股等情 形,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的股权纠纷。本次认购均为现金认购,不存在非现金认购的情形。 2、发行对象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根据本次发行对象出具的声明,其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不存在委托持股、股权代持或 其他权益安排。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47元/股。

1、定价方法及定价合理性 (1)每股净资产及收益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益维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永证审字(2023)第146011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099,999 股,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8,200,139.06元,每股净资产为2.83元;归属于 2022 7,890,684.89 0.33 2023 30 挂牌公司股东的 年净利润为 元,基本每股收益 元。 年9月 日,公 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6,767,907.81元,每股净资产为3.19元;2023年1-9月,公 8,567,768.75 0.36 2023 1-9 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元。(注: 年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价值不存在被低估 的情形,考虑到公司业务特点及未来业务的变化趋势,上述定价相对合理。 (2)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公司目前二级市场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自挂牌以来,股票在二级市场未发生 交易,不存在可以参考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 (3)前次股票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为公司挂牌以来的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4)同行业可比公司 C2662 根据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公司主营业务是生活饮用水及污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销售,按照公 2022 22.64 2.64 司年报披露经审计的 年度的财务数据计算,本次发行的市盈率为 倍,市净率为 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市盈率情况如下: 市盈率 代码 简称 主营业务 市净率 TTM 专业从事水环境系统治理的创新型综合服务 商,围绕客户对水环境治理的需求,为其提 301372.SZ 科净源 48.85 3.16 供水处理产品、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项目 运营服务 300801.SZ 泰和科技 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8.69 1.48 300437.SZ 清水源 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亏损 1.90 平均值 - 33.77 2.18 生活饮用水及污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销 839410.NQ 普泰环保 22.64 2.64 售 iFind 注:以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 由于部分同行业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流通市值相对较小、股票交易不频繁,因此 市盈率数值波动较大,可比性相对较弱,统计数据不具有可参考性,公司主要选取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作为参考对象。 整体而言,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上市公司较少,样本量较小,且各家公司具体经营业务存 2022 在差异,不同公司间资产规模和类型都相差较大,经营业绩波动较大。以经审计的 年度 的财务数据计算本次发行公司的市盈率为22.64倍、市净率为2.64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 净率处于1.48倍-3.16倍区间内,平均市净率2.18倍、平均市盈率33.77倍,公司市净率、市盈 7.47 / 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差异不大并保持在合理区间内,本次以 元股作为发行价格 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次定价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因素、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成长性、公司每 股净资产等因素确定,并与发行对象进行了平等的沟通与协商。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 方式合理,发行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 ()权益分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权益分派。                      
    代码   简称   主营业务   市盈率 TTM   市净率  
    301372.SZ   科净源   专业从事水环境系统治理的创新型综合服务 商,围绕客户对水环境治理的需求,为其提 供水处理产品、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项目 运营服务   48.85   3.16  
    300801.SZ   泰和科技   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8.69   1.48  
    300437.SZ   清水源   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亏损   1.90  
    平均值       -   33.77   2.18  
    839410.NQ   普泰环保   生活饮用水及污水处理剂的研发、生产、销 售   22.64   2.64  
                       
2、定价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由发行对象与公司协商确定,同时,定向发行说明书与附生效条件的 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定价过程、定价结果合法 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是否适用股份支付及原因 11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 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 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 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财金拨改投,所募集资金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子公司益维聚 泰项目建设,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不存在公司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以及股权激励 的情形,亦不存在业绩承诺等其他涉及股份支付的履约条件,不适用股份支付。 4、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预计权益分派情况 在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对本次发行数 量和发行价格调整的情形。

(五)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4,016,064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999,998.08元。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方式为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具体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 资金总额以实际认购结果为准。

(六)限售情况

序号   名称   认购数量 (股)   限售数量 (股)   法定限售数量 (股)   自愿锁定数量 (股)  
1   西安财金拨改投 投资合伙企业   4,016,064   0   0   0  
    (有限合伙)                  
合计   -   4,016,064   0   0   0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本次定向 发行股份无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1、法定限售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通过本次定向发 行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法定限售情况。 2、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不存在自愿锁定的承诺。

(七)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0  
项目建设   14,999,998.08  
购买资产   0  
其他用途   0  
合计   29,999,998.0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为普泰环保及子公司益维聚泰,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普泰环 保流动资金和子公司益维聚泰“新能源环保材料绿色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益维聚泰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尚未完成实缴。此次募集资金将通过出资至注 册资本方式提供给益维聚泰。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公众公司办法》《发行规则》《发行指南》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1.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15,000,000.00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预计明细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支付供应商款项及日常经营性支出   15,000,000.00  
合计   -   15,000,000.00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2年年度报告和 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2022年、2023 年 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5,900,547.65元、117,904,574.95元、102,642,354.09元;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69,038,330.19元、78,150,790.74元、52,818,836.14 元。截止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18,098,418.28元、应付票据余额为 15,826,685.50元,合计占总资产比重 22.76%。公司当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扩张,公司的采购需求将进一步加大,流动资金需求同比也在增长,预计 2024年公 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高于往年支付金额。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来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的可靠的流动性保障。因此,公 司拟投入15,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供应商款项及日常经营性支出是必要且合理的。

2.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14,999,998.08元拟用于新能源环保材料绿色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1)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新能源环保材料绿色循环经济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子产业基地 项目单位:陕西益维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于 2023年 5月取得大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 认书》,项目代码 2212-610523-04-01-820118。本项目计划在陕西省大荔县新建生产基地,通 过新建生产厂房、配套专用生产线、新增生产人员等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公司的新能源环保材 料的生产能力,是在公司核心产品的整体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的背景下进行的必要的产能扩 充规划。 1)项目规划 本项目占地 165亩,其中包括生产厂房、库房、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建设、装修,主要用 于新能源材料及新型水处理剂的生产,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0万吨新能源材料、10万吨 新型水处理剂及联产 4万吨硫酸钾钾肥。 2)建设进展  
本项目目前暂未开工建设,土地证办理资料已提交至陕西省大荔县行政审批局,规划条 件书已出,地表清理正在进行,环评、安评已签合同,预评价在进行,项目(一期)计划建 设期 12个月。 3)本项目拟生产的产品 本项目拟生产的产品为提锂剂、铝系/钛系(锂)吸附剂、铝电池材料、(稀土)催化剂 等新能源材料;铝溶胶等纳米新材料;饮用水用聚合氯化铝、工业用聚合氯化铝、盐酸、氯 化铝溶液、次氯酸钠、聚合硫酸铁、乙酸钠碳源、复合碳源、除磷剂、除氟剂、助凝剂等水 处理剂;硫酸钾钾肥、复合肥等。 4)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坚持“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循环经济、节约资源、清洁生产、预防为主、保护 环境的总体原则,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最大限度利用资源,尽可能将“三废”消除在装 置内部,变废为宝,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对生产过程中必须排放的污 染物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确保各排放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①废水治理 a) 采用先进工艺,推行清洁生产,生产中产生废水全部回收循环使用。 b) 地面冲洗水收集后汇入废水调节池,全部返回反应池再利用。 c) 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d) 厂区设置了事故贮水池,保证足够的容积以容纳事故废水时废水总量,确保事故 发生时废水不对外排放。 ②废气处理 a) 反应池密封负压进行,由于加热反应,所产生的废气含少量氯化氢气体,其全部 经引风机引入酸雾吸收系统回收并返回反应池使用。 b) 含尘气体均除尘处理,确保含尘废气处理后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c) 加强管理,对生产装置定期巡检,定期对装置区设备和管道的密封性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 ③固体废物处理 a) 固体废物(废液)的处理处置遵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首先按可利 用性进行回收使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根据类别进行处理处置。  
b) 污水用聚合氯化铝装置产生的废渣为一般固废,送园区统一处置。 c) 生产人员生产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集中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及时清 运。 ④噪声治理 a) 厂区内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 机械动力噪声和风管中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 b) 主要噪声设备是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在 80~100dB(A)。 c) 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治理噪声。对大于 85db(A)的噪声源, 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i. 优先选用低噪声电机,并加设隔音罩来降低噪声。 ii. 风机进口处加消声器,风道敷设隔声材料进行隔声。 iii.合理选择调节阀,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高噪声。 d) 考虑合理布局,将高噪声区域和低噪声区域分开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作 业人员集中的主控制室、操作间与机房分开布置,并做隔声门窗,同时为操作检 修人员配备耳塞及耳罩。 (2)项目资金需求测算 目前项目(一期)的初步预算 18,0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14,999,998.08元拟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费 用中生产项目工程费用支出,其余部分资金公司将通过自筹、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截至2023年11月末,公司已支付项目建设土地款2,482.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 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703.25万元。同时,公司在浦发银行、成都银行及北京银行未 使用的授信额度共计3,860.76万元,中国银行也针对该募投项目对公司进行了授信限额的 预审批,将根据项目不同的而建设节点对公司进行授信审批放款。 公司针对本次投建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资金准备,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及以银 行授信。公司自有现金以及银行授信能够做到覆盖一期项目建设的费用支出,同时本次发 行所募集资金也将为该项目的建设提供进一步的资金保障。 因此,公司募投项目具有可行性。 (3)项目完成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产品涵盖新能源行业、水处理剂行业、钾肥行业,符合国家在相关行业的产 业政策,与行业、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要求相吻合,符合公司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 求。项目完成后,公司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产量得到释放,公司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 强,有利于公司市场占有率、行业知名度、行业影响力的提升,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以及综 合竞争力的提升。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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