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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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3 23:39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成立于1953年,现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是国内规模最大、业务范围最广、技术力量最强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企业集团。主要从事能源矿产、化工矿产及金属矿产等勘查与开发,民生地质、航测遥感、地理信息、建筑施工、地下管廊、装备制造、稀土冶炼、旅业服务,以及新能源开发、地热能在新型特色城镇的应用,产业基金及PPP项目实施,智慧城市及智慧矿山建设,地灾评估与治理及土壤修复治理等。

  为推进总局“11463”总体发展战略的实施,深化总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吸引聚集更多的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

  (一)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总局人力资源部副部长(1名)、规划发展部副部长(1名)、经营部副部长(1名)

  (三)总局直属单位总会计师(7名)

  招聘单位有: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广东煤炭地质局、广西煤炭地质局、湖北煤炭地质局、水文地质局、中煤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总局在京单位总法律顾问(3名)。

  招聘单位有: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第二勘探局、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五)总局风险管控部法律事务处处长(1名)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要求

  (一)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岗位

  岗位职责:在集团党委和集团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集团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分工分管有关部门。负责执行建工集团党委和董事会的决策和建议;负责经营方针、生产预算执行等;组织完成建工集团下达的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负责市场开拓工作;负责采购、生产、财务等各项经营决策和生产费用计划方案等工作。

  任职条件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土木工程、企业管理、经济类等相关专业背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开拓能力,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强;

  3、具有10年以上建筑施工行业工作经历,并具有3年以上企业高层管理工作履历(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和中央企业工作履历者优先);

  4、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6、具有国际化经营能力。

  (二)总局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部长落实部门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总局中长期人才规划,落实人才强企战略。组织开展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 “三项制度”改革;负责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总局年度人才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任职条件要求:

  1、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或相关专业,具有10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相关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相关部门中层负责人经历;

  2、熟悉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人才引进、薪酬福利设计、绩效激励考核、员工培训、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4、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6、熟悉了解国企董事会建设并有中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履历的优先。

  (三)总局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部长落实部门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部门建设。负责总局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与推动实施;负责资本运营投资管理;负责研究总局资产优化配置与管理,组织编制矿权经营、矿业开发、产融结合、股权(产权)投资、企业并购等方案;组织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任职条件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地质、经济、规划、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并且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相关部门中层负责人经历;

  2、熟悉国家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改革改制、地勘及矿业行业等相关政策,熟悉资本市场规则、风险管理、企业管理和投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团队意识。品行端正,诚信廉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4、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和国际化经营工作经验;

  6、具有IPO、PPP等项目运作经验,在资产管理、金融、评估机构工作经验及中央企业、国有大型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工作履历者优先。

  (四)总局经营部副部长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部长负责部门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部门建设;负责全局市场开发、负责全局生产经营计划、生产经营统计分析、经济运行监测与风险防范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集中采购、项目分包管理等工作。

  任职条件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地质类、工程类、管理类或经济类等相关专业背景;

  2、10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市场开发与营销体系建设、生产经营计划编制、生产经营监测分析与风险防控,集中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相关部门中层负责人经历;

  3、熟悉国家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地勘和矿业相关政策及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

  4、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6、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和国际化经营工作经验,在中央企业、国有大型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工作履历者优先。

  (五)总局直属单位总会计师

  岗位职责:协助本单位局长(院长、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实施财务监督;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投融资方案,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检查及财务分析;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参与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本单位财务内控机制建设。

  任职条件要求:

  1、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财务工作10年及以上,担任国企一级部门正职2年以上或部门副职3年以上、或有担任国企二级单位总会计师工作经历;或在其他类企业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年营业额不低于5亿元的财务负责人;

  3、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

  4、中共党员,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50周岁);

  5、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6、有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工作履历者优先。

  (六)总局在京单位总法律顾问岗位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单位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参与单位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参与本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本单位法律事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任职条件要求:

  1、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书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经历,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或被聘为中型企业法律顾问3年以上;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国际化经营相关法律事务管理和实务操作经验,基础英语阅读能力强;

  4、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6、有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工作履历者优先。

  (七)总局风险管控部法律事务处处长岗位

  岗位职责:在上级领导下,负责总部经营管理决策法律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预测;负责全局重大合同的监督及投资、经营活动中法律风险预警工作;负责全局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普法宣传教育、合规管理和法治央企建设工作。

  任职条件要求:

  1、具有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企业专职法务工作经验;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各类法律事务有较强的处理能力及一定的实践操作经验;

  3、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5、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或司法资格证书。

  三、招聘工作的程序步骤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履历分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党委研究、任前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上岗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招聘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或按照聘用人员的业绩贡献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6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网站()下载《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报名表》(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会同个人免冠证件电子版照片以及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至zgmdgkzp@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务必为“应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应聘人员姓名”,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称为“应聘人员姓名”。

  (三)笔试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8:30。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适时电话通知或在总局外网及内网网站群上进行公布,敬请留意。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学习或工作经历、主要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任用资格。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每一位应聘人员保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革农、王宇菲

  联系电话:010-63903749、6390394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人力资源部干部人才管理处

  邮编:100038

  附件: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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