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记者从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助力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加快发展,我省将征集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专项审计报告条件并自愿为企业服务的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职责是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申请条件为:在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要求,对提交申请的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报告推荐名单。(记者:张梅)